1、“全”营养食品。这是指根据中国居民营养摄入推荐标准和膳食平衡原则所生产的,能够满足人们全部营养需要的食品。随着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这类能够实现餐桌食品工厂化和营养方便化的食品,不但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而且还拥有庞大的消费群体(如战士、学生、职工等)。
2、营养专用食品。这是指根据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性别、不同要求人群的营养需要,合理组配营养素和食物原料所生产的,具有不同营养特性的食品。这类食品能够适应食品多样化、专一化和个体化的发展要求,如孕妇食品、婴幼儿食品、军队食品、临床专用食品、低脂低热低糖食品等。
3、营养强化食品。这是指为了达到合理膳食、均衡营养的目的,通过添加某些营养素提高整体营养价值的食品。如营养强化面粉、大米、食用油等。这类营养食品的覆盖面广,安全性强,价格便宜且简单易行。目前发达国家的人们已经视在食品中添加微量营养素为理所当然,消费者可享受种类繁多的强化食品。我国成功推广的碘盐既是其中一种。
4、富营养食品。这是指利用某些天然的特殊条件,或者在农业生产阶段通过施肥等手段较大量地添加营养素所生产的食品,如富纤维食品、高蛋白食品、富硒食品等。
5、营养补充剂。这是指以蛋白质、维生素、多糖、脂肪酸、矿物质等营养素作为主要原料所生产的单体或复配体食品(保健食品)。西方发达国家的营养补充剂生产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产业,产品大量出口我国。目前我国营养补充剂生产主要集中在制药行业,食品工业应大大加强对此类食品的重视和研发生产。
6、营养功能食品。这是指利用我国传统中医药的优势和动植物中功能因子的提取技术所生产的食品。
多年来,我国食品工业比较注重技术设备的改进和提高,比较注重产业的规模增长,比较注重产品的“色、香、味、型”,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应该说对食品的营养品质重视不够,没有树立起高度的营养观念,没有将科学的营养要求纳入指导方针。目前我国食品工业开发生产的、用于营养改善的食物产品的比率尚不到2%。无论是品种、质量、还是方便水平均难以满足人民营养健康的需要和市场的需求,也不能适应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发展“营养均衡食品”,是中国食品工业开拓发展领域,实现升级换代,提升竞争能力和增值潜力,迎接国际挑战的战略举措,也是实践“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为支持、鼓励、促进我国食品工业发展“营养均衡食品”,建议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并采取以下政策措施:
1、制定“营养均衡食品”的专项发展规划,把“营养均衡食品”研发生产纳入国家食品工业第11个五年发展规划中。
2、建设“营养均衡食品”的法规和管理体系,建立相关产品的营养标签制度。
3、制定扶持“营养均衡食品”发展的产业政策,包括投融资、税收、进出口、市场管理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4、建立“营养均衡食品”监督检测体系和国家公众营养监测评价咨询指导体系。
5、加强对食品企业从业人员的营养教育,培养营养师,为“营养均衡食品”的研发、生产、营销、咨询、认证和消费指导配备专业人才。食品生产企业应逐步建立并实行营养师(士)制度。
7、建立国家“营养均衡食品”和营养产业示范基地,尽快提高我国研发生产的水平和能力,与国际技术水平接轨,对全国发挥引导示范作用。
8、建立“营养均衡食品”生产企业的行业组织,推动相关法规、标准,以及行业行为规范的制定,研究解决产业发展问题,实现资源信息共享等。